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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收回太湖养殖使用权

时间:2018-04-17 08:58:41     来源:

4月13日,苏州市人民政府就太湖围网拆除发布通告,太湖苏州市行政区域内水域4.5万亩围网将于今年12月底前基本拆除,明年6月底前全面拆除。

据了解,去年5月,环保部对太湖水环境治理工作进行督导,要求加快太湖围网清理拆除工作。为此,苏州市人民政府和江苏省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发布太湖围网拆除通告。

通告规定,凡在太湖苏州水域从事围网养殖的单位和个人,应在9月30日前签订围网拆除补偿协议,由发证机关收回养殖使用权,并在12月31日前自行向所在地的区政府办理移交手续,并应按补偿方案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办理补偿登记手续,逾期未办理登记的,以发证机关核实的情况为准。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协议并自行办理移交手续的,将给予奖励。

自通告之日起,单位和个人不得再投苗或抢建养殖设施,投苗或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在太湖苏州水域从事围网养殖的单位和个人,未在规定期限办理移交手续的,依法予以拆除,所涉及拆除费用在补偿费中扣除;有行政违法行为的,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;涉嫌犯罪的,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据了解,此前,太湖沿岸的无锡、常州、湖州已完成围网拆除。此次要拆除的4.5万亩围网,是整个太湖最后的围网养殖区域。(记者 李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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